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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弊措施與申訴管道



  1. 殯葬設施使用流程標準化,並依花蓮縣瑞穗鄉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及相關法規辦理。
  2. 本所嚴禁所有墓政同仁收受民眾之贈、紅包及賄賂且不得收取規費以外任何費用。

本所設置多元檢舉管道下:

  1. 瑞穗鄉公所(殯葬暨公共造產管理所):03-8872222#170。
  2.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:03-8222944。
  3. 法務部廉政署:0800-286-586。